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如部门需购置办公设备,请于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填写设备采购申请表报各级主管领导批复后交至我处。我们将汇总后统一上报采购。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办公设备每学期只进行一次统一上报采购。申请部门必须填写设备采购的资金来源,如本部门无资金来源或所申请的设备资金超出资金来源金额,原则上不予采购。如特殊原因确需采购的,申购部门自行申请资金来源后再申请采购。给您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