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在建党100周年喜迎七一的特殊时期,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抓细抓小抓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高发〔2021〕80 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会议精神,各学院(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确保实验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自查工作安排
1.学院(部)自查时间
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
2.学院(部)自查内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排查工作,按照要求进行部署,一是对学院(部)所辖实验室的水、电、气、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高压高温设备等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排查;二是检查各类试剂是否按要求存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危化品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好“五双” 管理。三是对6月21日(本周一)校外专家到危险化学品存储室现场检查指导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四是检查危险化学品存储室的值班安排和定期巡查记录情况;五是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志情况;六是实验室安全培训记录情况;七是开展各种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的记录情况。
3.隐患整改
各学院(部)对本部门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表格式自查台账,逐一进行登记,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逐条整改落实。
二、学校现场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
学校于2021年6月23日-25日到各校区开展检查,与学院(部)自查工作交替进行。
2.人员组织与落实
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学院(部)党政负责人要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三、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2.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3.各学院(部)要抓细抓小抓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要求,逐条检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4.利用“两会一书”进行安全教育。一是利用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让每名师生树牢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能力。二是利用学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实验室安全,让实验室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入脑、入心、入行。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