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的通知
2022-02-25 09:04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7号)要求,学校应按年度向教育厅、教育部报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各学院(部)将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情况(附件1)如实填写,并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5:00之前发到实验室管理处邮箱。

邮箱地址:sysglc@hnuahe.edu.cn

联系人:崔锦 63515889 13613844687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1 学院(部)---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统计表格.docx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河南省非常规饲料资源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预约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