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7号)要求,学校应按年度向教育厅、教育部报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各学院(部)将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情况(附件1)如实填写,并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5:00之前发到实验室管理处邮箱。
邮箱地址:sysglc@hnuahe.edu.cn
联系人:崔锦 63515889 13613844687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