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
三、检查安排
1.学院(部)自查自纠(2022年4月4日-4月8日)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对本部门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2.实验室安全巡查员检查(2022年4月13日以前)
按照分工,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查员分别对三校区相关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
3.学校现场检查(2022年4月14日-15日)
学校将组织由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各学院(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3.整改和工作总结(2022年4月18日-26日)
各学院(部)根据现场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实验室管理处针对各学院(部)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进行梳理总结。按照教育厅要求,提交学校检查工作材料。
4.教育厅检查阶段(五一假期后)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拟定于五一假期后开始检查,具体入校时间提前2天通知我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安全检查方案,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 1)要求,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2.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准备工作。具体包括学院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做好现场检查迎检工作。检查组将现场随机选定不少于3 个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4.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各学院(部)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营造实验室安全工作氛围。特别加强毕业生进实验室开展毕业论文实验进行安全指导,指导老师对危化品使用、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安全教育。对本科毕业生实验比较集中的实验室要安排安全指导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实验的安全。
5.自查自纠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标安全标准,对表工作时限,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部)按照《XXX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和《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总结》(附件3)要求,编写学院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报告。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报送材料和时间:
4月13日前报送:附件2《XX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月26日前报送:附件3《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总结》。
2.报送要求:请各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扫描PDF格式电子版于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glc@hnuahe.edu.cn),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XXX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材料。
3.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学院(部)实验室的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编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自查自纠报告,并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附件2《XX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3《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总结》
附件4《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5《XX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