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转,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院(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各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范围、全要素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重点做好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加热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1.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外来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切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2.开展实验时,必须有人现场值守,实验结束后,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人员值守,防止意外发生。
3.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台账等方面的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4.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放置在公共区域或与生活垃圾混放。
5.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停止使用未办理备案登记、设备超期未检定的设备,无特种设备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禁止开展相关操作。
6.加强场所环境的安全管理。严禁在实验室饮食或存放食品;严禁占用公共过道堆放试剂、耗材、设备等;严禁实验室堆放大量易燃杂物。
四、加强值班
假期间,各学院(部)要落实好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