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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6-07-07 15:0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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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暑期即将来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暑期工作安排,为做好暑假前专项检查及假期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部)部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麻痹侥幸心理,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守牢安全底线。暑期毕业生离校遗留试剂、设备管护空档易形成管理盲区,学生私自开展高危实验、违规留宿隐患突出。高温易造成危化品挥发、电气过载起火;汛期积水、雷击易引发试剂泄漏、电路短路。各院(部)须清醒认识上述特殊风险,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进一步压实各实验室、岗位及个人责任,确保暑期安全管理无死角,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室及科研平台,重点覆盖危化品暂存室、气瓶间、低洼区域实验室、Ⅰ级及Ⅱ级实验室。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毕业生实验区域清查:离校前完成全面清查,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规范使用试剂标签,清空实验台、试剂柜,清零遗留危化品、废液固废并规范处置;完善仪器设备交接台账;关停闲置区域水、电、气阀门。

2.暑期实验室开放审批与管控:形成关闭和开放清单。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须落实“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水、电、气、门窗),并粘贴封条。开放实验室须严格审批备案,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导师或技术人员全程在场,严禁学生独自高危实验和过夜实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须专人守护。

3.危化品及危险废物管理:核查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品储存、使用、废弃全流程,盘点剩余危化品,确保台账清晰;严格控制易制爆、易制毒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的总量,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实验室存放危化品要放在阴凉避光处,有机溶剂远离热源、密封通风,试剂标签清晰、分类存放;检查暂存室巡查记录及培训演练记录,核验危废存储、登记、处置是否规范。

4.高温安全防控:加强通风降温设施巡检,重点排查电气线路及大功率设备(烘箱、马弗炉等)隐患。危化品暂存间、防爆柜做好隔热温控,易热分解试剂分区存放。严禁私拉乱接、违规用电。

5.特种设备及危险气体安全管理:检查压力容器(高压灭菌锅等)使用维护情况,核查组织架构、风险管控清单及每日检查记录等。气体钢瓶有效固定,存放点通风良好、远离热源暴晒,减少存量,保持正常运行。

6.汛期及极端天气风险防范:查看低洼和楼顶实验室积水、漏水及外围排水设施,确保不积水、不漏水。垫高危化品货架与电控设备,配齐防泄漏托盘、吸附棉、防汛物资。雷电天气切断非必要设备电源,暂停高风险实验;极端天气结束后全面排查确认隐患清零方可恢复实验。

7.应急设施与应急预案检查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是否正常;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消防器材、急救物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完善火灾、泄漏、进水等专项应急预案。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自查阶段(7月6日—7月9日)。各院(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台账,立行立改、闭环销号。

学校督查阶段(7月9日—7月10日)。实验室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教育厅前期下达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问题闭环销号、彻底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院(部)负责人亲自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按时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2.闭环整改落实。建立隐患台账,现场隐患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限,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暑期一律禁止开放。

3.严格值班值守。各院(部)签订《实验室安全告知书》,制定暑期值班计划,专人值守、常态化巡查,如实记录信息。分管领导和安全责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属学院负责人及实验室管理中心、保卫处等。

4.强化安全预警。通过线上线下发布高温、汛期风险提示,对留校学生开展节前安全教育。

联系人:路兵龙、宋斐斐

联系电话:0371-63515889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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