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和秩序,保证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教育厅下发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见附件)所列项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健全本院系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二)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三)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四)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检查程序
(一)院(系)自查。时间:6月21日—6月29日。请各院(系)对照方案中的检查内容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进行逐项自查。自查完毕请于6月29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填写完整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shebei@hnuahe.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英才校区:实验楼B508,联系人:张增,电话:13523458271。
北龙校区:龙子湖图书馆650,联系人:申磊,电话:63515889。
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各项检查内容要求资料分类归档,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学校复查。复查时间:7月2日—7月5日。在院(系)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本次检查内容的要求组织全面复查各院系实验室。
(三)院(系)整改。整改时间:7月6日—7月12日。学校将根据复查结果情况组织限期整改,以备教育厅检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实验教学的开展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各院、系、中心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20日
教高〔2018〕467号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在线预览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doc 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