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规范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第十二章第六十二条规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六定:定操作维护人员、定操作规程、定使用制度、定维护保养制度、定机时定额、定服务收费标准”的要求,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是设备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是考核和管理的基础保障。现要求各教学部门单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保养信息表》(见附件2)。
一、统计范围(依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第十二章第五十八条规定)
(一)原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见附件3)
(二)凡是单价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国内外仪器设备。
(三)单价虽不足十万元,但属于配套仪器设备或国外进口的精密、稀缺仪器设备。
二、填写要求
(一)所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以院系为单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汇总表》。
(二)需要维护、保养的仪器设备请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保养信息表》,填写请参考样表(附件4)。
(三)要求填写信息准确、完整。
三、报送单位及要求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汇总表》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保养信息表》要求以院系为单位(加盖院系公章),于2017年12月8日前交到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地址:79996463@qq.com,联系人:申磊,联系电话:63515890。纸质版报送地点: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办公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655。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汇总表.xlsx 在线预览
附件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保养信息表》.docx 在线预览
附件3 原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docx 在线预览
附件4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表(样表).docx 在线预览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 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