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室设置办法》和《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建制调整与命名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一级实验室建制的基础上由各院系自行设置命名二级实验室,报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备案。现将各院系核准后的二级实验室建制信息公布(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学校各相关部门将按新的实验室建制进行管理,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资产、人员、信息资源的登记管理工作。以后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开展的实验室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以及教务处开展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里涉及到二级实验室场所名称的,均以此表为准。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二级实验室建制命名汇总表
教务处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7年11月8日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二级实验室建制命名汇总表.xlsx 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