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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2017-06-21 14:56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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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417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十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本批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涵盖化学化工类、生物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电器信息类、机械类、计算机类、轻工纺织食品类、环境类、能源动力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艺术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文科综合类等32个类别。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

1.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汇总表”( 见附件2)和整理“支撑材料”。(“视频材料”暂不准备)

2.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6月28日前报送到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生工组团B103),联系人:申磊,联系电话:86176124,电子稿发送至79996463@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各申报项目准备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

三、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1项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评审工作。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417号)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申报汇总表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

教办高〔2017〕417号.doc 在线预览

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表.doc 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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