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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危险废物登记表的通知
2016-12-30 15:44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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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相关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各部门需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存放工作并填报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含动物尸体)数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参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本部门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各种废液、过期化学试剂、药品、试剂空瓶、动物尸体等)进行登记分类,选择相对安全的地点暂存,并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附件一)。

二、危险废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废物不应混入危险废物中。

三、液体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存放在塑料桶内,所用废液桶必须桶壁厚实,无渗漏点,盖子严丝合缝。废液桶用胶带密封后,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

四、固体危险废物必须存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外加标示。所有的固体危险废物容器须密封良好,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里,纸箱外须标示类别及净重。

五、危险化学品试剂空瓶要密封后统一包装在结实的纸箱内,并在纸箱外标明“危险化学品试剂空瓶”。

六、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认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危险废物登记表”(附件二),经部门领导签字,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与2017年1月6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79996463@qq.com邮箱。

报送地点:

北龙校区:生工组团B103。联系人:申磊,86176124。

英才校区:综合实验楼B508。联系人:上官廷华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危险废物标签.doc 在线预览

附件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危险废物登记表.docx 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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