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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二级建制实验室信息的通知
2016-10-10 15:15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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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规范我校实验室设置及命名,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室设置办法》和《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建制调整与命名的通知》文件精神,二级建制实验室由各院系自行设置命名,报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备案。请各院系按照学校下发的一级实验室建制名单(见附件1),结合各学科专业发展、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的现状,认真研讨,将所属院系的二级实验室的准确信息(样表见附件2,需填报空表见附件3)上报到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注意:

1、表中填写的一级建制实验室应以附件1为准,二级建制实验室应为规划后的新名称。

2、名称填写方式可参考样表(附件二),样表只给出名称填写方式,不具有其他实质意义。

3、表格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邮箱:915879935@qq.com。纸质版请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交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英才校区交实验楼B507,联系人:姜建花,电话:63515890。北龙校区交生工组团B103,联系人:申磊,电话:86176124。

附件2实验室建制信息表(样表).xlsx 在线预览

附件3实验室建制信息表(空表).xlsx 在线预览

附件1:校政【2016】113号文件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建制调整与命名的通知.docx 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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