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文件及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06-13 08:36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院、系、部:

现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省安委会关于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督[2016] 320号)(见附件1),请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学期末将至,请各院、系、部于6月20日将实验室危险废液及实验动物尸体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液仓库中,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同时发送电子稿。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生工组团B103,电子邮箱:shebeichu2016@126.com,联系人:申磊,联系电话:0371-86176124。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将于停课后集中由专业公司上门回收。

另外,根据《2016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将于6月15日(周三)至16日(周四),对各院系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届时我们会提前电话通知,请有关各院、系、部做好检查准备。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6年6月13日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省安委会关于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在线预览

危险废液(动物尸体)登记表.doc 在线预览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新规划现有实验室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