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复学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5-21 15:5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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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47号)要求,为了压实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扎实推进学生复学后实验室正常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

1.各学院(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及时对本学院所有复学学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各学院(部)为师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规范管理要求的培训,让学生明晰实验楼行进路线、实验教学流程、实验室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教师上好实验操作安全教育,指导教师要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的同学进行实验室的危险源、生物实验样本的制备、化学试剂使用、液氮取用、高压灭菌锅、高速离心机等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进行讲解,确保实验安全。

二、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返校复学实验室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各学院(部)严格遵守《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的要求,认真执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严格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分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实验室的使用实行教学单位审批管理,未经审批者不准进入实验室,审批材料及时归档。

3.进出实验楼的师生严格按照规定指示路线行进,按照实验教学流程要求进出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过程管理规范。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规范和防控消杀要求,做好实验室的消杀和通风,并做好记录。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剂的存储,确保消毒剂的存放安全。

5.凡是开展教学或科学研究的实验室,务必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及时将各类记录整理归档,按照合格评估要求做好建档工作。

6.各学院(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实验室值班表,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实验教学质量与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三、对照标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学院(部)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到危化品储存的院部,要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验收报告》的各项要求,做好危化品储存室的安全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自查工作形成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于2020年6月1日之前报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hebei@hnuahe.edu.cn。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附件2: 《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验收报告》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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