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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的通知
2023-12-26 15:34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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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2325号)要求,学校应按年度向教育厅、教育部报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为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各学院(部)将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情况(附件1)和实验安全专(兼)职人员信息(附件2)如实填写,并于2023年12月27日中午12:00之前发到实验室管理处邮箱。

邮箱地址:sysglc@hnuahe.edu.cn

联系人:崔锦  63515889  13613844687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安全专(兼)职人员信息2023.12.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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