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办公设备需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决定对各部门办公设备(包括科研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购置的)进行实名核查工作,望各部门设备管理员接到该通知后于6月20日之前将本部门所有办公设备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按照附表统计),届时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将进入各单位核查,对不如实申报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办公设备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694050637@qq.com。
联系人:付云,电话:63515883。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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