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搬迁单位:
鉴于学校定于本月20日开始搬迁,现请各搬迁单位将所有办公设备搬迁至新办公地点。随后,设备处将到搬迁后办公地点进行账、物核查。其中,待报废的办公设备,设备处拟在各单位安顿好后在龙子湖设置收容暂存点,集中处理。
另外,还未上交办公设备清单的部门,请尽快上交。
特此通知!
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