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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11-14 10:34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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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教办高〔2018〕783号,附件1)及《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 附件2)要求,教育厅将于11月19日开始对全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为保证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有关迎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教育厅下发的所列项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健全本院系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3、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其他要求

1、请相关各院系依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见附件3)内容,认真准备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要求资料系统、完整,分类清晰,摆放美观。

2、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

3、请相关各院系认真整理环境卫生,完善各种警示标志和仪器操作规程,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实验室和楼道内垃圾、废弃物。

4、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院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大检查工作。实验室管理处将在11月16日上午到相关院系实地检查,教育厅进校检查时间接到通知后另行告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教办高〔2018〕783号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doc 在线预览

附件2教高〔2018〕467号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在线预览

附件3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doc 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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