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9-11 09:1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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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工作要求,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学校安全会议精神,按照学校下半年实验室重点工作部署和规划,将在全校范围开展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分工和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成立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 长:张卫宪

副组长:王永芬

成 员: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健全学院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书签订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是否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情况、宣传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二)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检查、奖惩、培训宣传计划等内容)、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三)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学院危险源分布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进行管理,清单内容需包括涉及实验室、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对于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四)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五)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弃危险品管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检查上学期末下发的安全整改告知书中涉及的安全事项。

四、检查形式与要求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9月11日-9月15日。各实验室所属部门对照方案中的检查内容(特别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结合教育厅最新下发的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进行自查。填报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及附件4“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见征求表”,并于9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hebei@hnuahe.edu.cn,同时发送院长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2、学校复查。9月16日-9月20日。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各学院,根据本次检查内容的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上学期末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记录的整改项目。根据复查情况下发“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

3、部门整改。9月23日—9月28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情况,按整改通知书内容将整改过程和结果逐项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于9月29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实验室管理处邮箱。联系人:米潇 申磊,电话:63515889,邮箱:shebei@hnuahe.edu.cn

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检查与整改情况发布实验室安全工作简报。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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